呼和浩特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北京追债公司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就只能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社会,一些债权债务发生纠纷之后到法院进行判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必须要按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确实存在着资不抵债的状况,那么此时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的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中心,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山脚下,全市总面积17,224平方公里,总人口197.7万人,居住着蒙古(约占11%)、汉、回、满、鄂伦春、鄂温克等10多个民族,现已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蒙语“呼和浩特”,意为“青色的城”。内蒙古人则通常省称为“呼市”。呼和浩特属半干湿的中温带季风气候,具有降水量少而不均、寒暑变化剧烈的显著特点。冬季漫长而寒冷,其中1月最冷,最低气温零下25℃至45℃。昼夜温差极大,夜里比白天温度要低20℃,所以即使夏季去呼和浩特也要带长袖衣服。灾害性天气有春旱和冬季暴风雪。呼和浩特属半干湿的中温带季风气候,具有降水量少而不均、寒暑变化剧烈的显著特点。冬季漫长而寒冷,其中1月最冷,最低气温零下25℃至45℃。昼夜温差极大,夜里比白天温度要低20℃,所以即使夏季去呼和浩特也要带长袖衣服。灾害性天气有春旱和冬季暴风雪。呼和浩特是一座拥有400年历史的塞外名城。主要景点有明代大召(伊克召)、席力图召(小召),清代五塔寺,清真大寺,博物馆,昭君墓等,呼市北边有大青山风景,可观赏乌海风光、桌子山雄姿、鄂尔多斯草原、这里地质奇特、植物珍奇,是旅游观光不可多得的地方。这里居住的人们热情好客,您不仅可观赏到美丽的草原风光,还可品尝到真正的内蒙古风味。呼和浩特市内有许多喇嘛庙,明清两代时,已是远近闻名的“召城”(召在蒙古语里是“寺庙”的意思)。锡林郭勒路与中山路交会一带为呼市最繁华地带,锡林郭勒路以东的新城高楼林立,以西的旧城景点较多,极富观光价值。